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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未滿十八歲及女性船員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7日
立法之總說明、逐條說明或條文對照表:
未滿十八歲及女性船員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第二條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