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年清明節連續假期國道1號、國道3號及國道5號高乘載管制與匝道 封閉措施 主旨:公告110年清明節連續假期國道1號、國道3號及國道5號高乘載管制
與匝道封閉措施。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9條第3項及第4項。
公告事項:
一、高乘載管制時間、範圍及管制方式
(一)時間及範圍:
1.110年3月21日及28日,每日15-20時,實施國道5號蘇澳、羅
東、宜蘭及頭城等交流道之北向入口高乘載管制。
2.110年4月2日,6至12時,實施國道 1號內湖至頭份(含高架
堤頂、環北及機場系統)及國道 3號木柵至香山等路段之各
交流道南向入口高乘載管制。
3.110年4月2日及3日,每日6至12時,實施國道5號南港系統交
流道之南向入口高乘載管制。
4.110年4月4日及5日,每日14至21時,實施國道 5號蘇澳、羅
東、宜蘭及頭城交流道之北向入口高乘載管制。
5.前述國道 5號北向入口高乘載結束時間將視交通狀況機動調
整。
(二)管制方式:
1.國道1號及3號高乘載管制路段及時段內,僅允許大客車、計
程車(含多元化計程車)、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孕婦證明(
同時出示孕婦健康手冊及附照片身分證明)之小型車(駕駛
或乘客)及乘載 3人(含)以上(含駕駛及小孩)小型車駛
入。另台灣中油、台塑石化運送汽柴油之制式油罐車輛、郵
局郵務車輛(車身標註中華郵政字樣)、地方政府所屬之垃
圾車(車身噴繪有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字樣)可不受管制
進入。
2.國道 5號高乘載管制路段及時段內,僅允許大客車、計程車
(含多元化計程車)、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孕婦證明(同時
出示孕婦健康手冊及附照片身分證明)之小型車(駕駛或乘
客)及乘載 3人(含)以上(含駕駛及小孩)小型車駛入。
另大貨車不受管制,惟依雪山隧道禁行大貨車之安全規定,
南向大貨車應於石碇交流道(含)以前駛離國道 5號,北向
大貨車應於頭城交流道(含)以前駛離國道5號。
二、入口匝道封閉時間及範圍:
(一)110年3月20日及27日,每日0至12時,封閉國5石碇南向入口及
坪林南向入口,石碇南向入口封閉期間,改為大客車專用入口
。
(二)110年4月2日及3日,每日0至12時,封閉國5石碇南向入口及坪
林南向入口,石碇南向入口封閉期間,改為大客車專用入口;
每日0至24時,封閉國1平鎮系統南向入口及埔鹽系統南向入口
。
(三)110年4月4日及5日,每日7-19時,封閉國1虎尾北向及國3名間
雙向入口;每日0至24時,封閉國1埔鹽系統北向入口及國 3西
濱北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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