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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內容

名稱:交通部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國有不動產租售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交通部交路(一)字第11279000572號令修正發布第1 4點,並自即日生效

十四、土地開發國有不動產出售,除配合政策需要,經主管機關核准讓售
      予特定對象外,以公開標售方式為之;公開標售程序如下:
      (一)選定公開標售土地開發國有不動產。
      (二)擬訂公開標售之投標資格、決標方式等。
      (三)委託不動產估價師估價。
      (四)擬訂公開標售。
      (五)公告標售。
      (六)受理投標。
      (七)開標、審標及決標。
      (八)簽約、繳款。
      (九)產權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