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遊覽車客運業車輛裝置全球衛星定位設備及營運監控系統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112年9月11日交通部公路總局路運稽字第1120109050號令修正發 布第1點,並自112年9月15日日生效
一、交通部公路局(以下稱本局)為利輔導協助遊覽車客運業依據汽車運 輸業管理規則第十九條之四規定,落實所屬車輛依規定裝置全球衛星 定位設備(以下簡稱 GPS)及建置營運監控系統提昇安全管理,爰訂 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