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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資訊平台申請注意事項

中華民國112年9月11日交通部公路總局路運稽字第1120109050號令修正發 布第1點及第3點附件,並自112年9月15日日生效

一、交通部公路局(以下簡稱本局)為依據交通部觀光局(以下簡稱觀光
    局)所定之「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
    」及「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團優質行程審查作業要
    點」規定,辦理依公路主管機關規定介接遊覽車全球衛星定位系統(
    GPS)資訊平台(以下簡稱GPS資訊平台)事宜,特訂定本申請注意事
    項。
三、遊覽車公會建置之 GPS資訊平台,如擬向本局提出申請審核,應先行
    自主查驗確 GPS認資訊平台功能及維運管理機制符合本申請注意事項
    規定後,始得檢附附件申請表併同 GPS資訊平台功能及維運管理機制
    查驗確認完整說明等資料,向本局提出申請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