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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交通部航港局處理違反商港法案件裁量基準

中華民國109年9月15日交通部航港局航港字第 1091811103A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第 2點附表,自109年9月15日生效(原名稱:交通部航港局處理違反 商港法第十五條第三項及第三十六條第二項案件裁量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