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空運危險物品名稱
中華民國110年2月25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空運安字第1105003115號公告修 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一、危險物品清單 (法規內容請參閱附件一)
二、旅客及組員可攜帶或託運上機之危險物品 (法規內容請參閱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