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之二、觀光旅館業或旅館業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起,向內政 部營建署認可之專業機構辦理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者,得申 請補助評估費用,補助金額不超過新臺幣二萬元,補助金額以支 出費用百分之八十為限,並以補助一次為限。
十九、本要點最後申請補助時間至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但辦理第八點之一補助事項者,最後申請補助時間至一百十一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
八之二、觀光旅館業或旅館業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起,向內政 部營建署認可之專業機構辦理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者,得申 請補助評估費用,補助金額不超過新臺幣二萬元,補助金額以支 出費用百分之八十為限,並以補助一次為限。
十九、本要點最後申請補助時間至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但辦理第八點之一補助事項者,最後申請補助時間至一百十一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