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貸款期限由金融機構與受災之旅宿業自行商定之。但資本性融資最長 以十五年為限,含寬限期三年;周轉金最長以五年為限,含寬限期二 年。 前項所定貸款承貸金融機構得視旅宿業者實際需求給予展延。 貸款利息應按月繳納,自寬限期屆滿之日起本金應按月或按季攤還。 貸款申請期限至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貸款期限由金融機構與受災之旅宿業自行商定之。但資本性融資最長 以十五年為限,含寬限期三年;周轉金最長以五年為限,含寬限期二 年。 前項所定貸款承貸金融機構得視旅宿業者實際需求給予展延。 貸款利息應按月繳納,自寬限期屆滿之日起本金應按月或按季攤還。 貸款申請期限至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