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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內容

名稱:日月潭公有碼頭使用管理要點(修正第3點)

中華民國115年5月14日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觀潭管字第 11599018422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

三、本處公有碼頭申請泊靠規定如下:
    (一)僅提供具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電)核發水域航
          行權之合法客船或小船所有權人申請泊靠。
    (二)泊靠之申請統一由南投縣渡船遊艇商業同業公會向本處提出,
          並應依日月潭公有碼頭使用管理備查文件檢核表(如附表)影
          附以下文件,經本處同意備查始得使用公有碼頭:
          1.台電核發之行駛船筏浮具許可證明文件。
          2.南投縣政府核發之班船營運核准函(包船免附)。
          3.南投縣政府核發之商業(營業)登記證(停航船免附)。
          4.交通部航港局核發之小船執照。
          5.交通部航港局核發之小船駕駛執照(停航船免附)。
          6.相關保險單據。
    (三)停航碼頭之泊靠,僅提供經交通部航港局同意之停航船舶。
    (四)其他各類船隻或浮具,未經本處同意不得泊靠公有碼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