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動內容
中華民國 113年1月5日交通部觀光署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北 觀管字第11203004142號令修正發布第1點,並自即日生效
一、交通部觀光署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 管理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以下簡稱本風景區)衝浪活動,依 據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九條規定訂定本注意 事項。
中華民國 113年1月5日交通部觀光署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北 觀管字第11203004142號令修正發布第1點,並自即日生效
一、交通部觀光署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 管理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以下簡稱本風景區)衝浪活動,依 據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九條規定訂定本注意 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