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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

中華民國113年1月15日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觀山管字第11 303000032號公告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交通部觀 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

一、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維護觀光遊
    憩品質及公共安全,特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
    本禁止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