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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內容

名稱: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

中華民國113年3月26日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觀鵬管字第 11303001772號公告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交通部 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

一、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維護觀光
    遊憩品質及公共安全,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
    本禁止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