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動內容
名稱:日月潭水域從事手划船、獨木舟、風浪板、水上腳踏車及立式划槳等水域遊憩活動注意事項
中華民國111年11月4日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觀潭管字 第1110302602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第4點、第10點,並自即日生效
三、帶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具營利性質者,應依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投保相 關保險;其提供場地或器材供遊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而具營利性質者 ,亦同。
四、業者於本風景區實際從事第一點水域遊憩活動經營行為前,應將下列 文件函送本處;文件內容有變更者,亦同: (一)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之登記文件影本。 (二)依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所辦理保險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合格救生員名冊及證照影本。
十、業者違反第三點規定,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條第三項規定處新臺幣 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業者違反第五點規定,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處新臺幣 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