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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日月潭水域從事手划船、獨木舟、風浪板、水上腳踏車及立式划槳等水域遊憩活動注意事項

中華民國111年11月4日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觀潭管字 第1110302602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第4點、第10點,並自即日生效

三、帶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具營利性質者,應依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投保相
    關保險;其提供場地或器材供遊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而具營利性質者
    ,亦同。
四、業者於本風景區實際從事第一點水域遊憩活動經營行為前,應將下列
    文件函送本處;文件內容有變更者,亦同:
    (一)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之登記文件影本。
    (二)依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所辦理保險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合格救生員名冊及證照影本。
十、業者違反第三點規定,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條第三項規定處新臺幣
    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業者違反第五點規定,依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處新臺幣
    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