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評量測驗報名費退費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14年9月5日交通部觀光署觀業字第11430028871號令修正發布第 5點,並自即日生效
五、受理評量測驗報名費退費之申請後,得以電子通訊方式復知參測人員 審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