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一般事務管理
第二十六條
本局文書處理依郵政公文處理須知及有關法令規章辦理。第二十七條
本局人事管理依交通事業人員人事管理法令及其他有關法令辦理。第二十八條
本局財務管理依郵政會計制度、財務手冊及其他有關法令規章辦理。第二十九條
本局事務管理依郵政事務管理規章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