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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稱:交通部觀光局辦事細則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細則依交通部觀光局(以下簡稱本局)組織條例第十一條訂定之。
第二條
  本局業務處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