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職掌
第三條
運輸計畫組職掌如下: 一、全國性及區域性整體運輸系統之分析研究與發展建議事項。 二、軌道、公路、海運及空運運輸部門子系統之研究與發展建議事項。 三、重大交通建設之先期研究規劃事項。 四、配合都市及區域發展中有關運輸部門之研究與審核建議事項。 五、運輸規劃理論與方法之研究事項。 六、運輸規劃支援軟體系統之開發研究事項。 七、其他有關運輸規劃研究事項。第四條
運輸工程組職掌如下: 一、特定運輸工程建設計畫之推動與建議事項。 二、補助地方交通建設工程計畫之審核與建議事項。 三、運輸通信部門經建計畫之審議及執行之檢討事項。 四、全國性與區域性綜合開發計畫有關運輸部門執行情形之彙報事項。 五、公路、鐵路、港埠、河道、機場等工程技術之研究與發展事項。 六、其他有關運輸工程事項。第五條
運輸經營管理組職掌如下: 一、運輸經營管理政策、法規、制度之研究與建議事項。 二、運輸經濟課題之研究事項。 三、大眾運輸投資計畫經濟評估與財務分析之審議及建議事項。 四、運輸經營管理技術之研究、發展與推廣事項。 五、運輸事業經營及管理課題之研究事項。 六、促進民間參與交通建設之研究與建議事項。 七、發展大眾運輸相關課題之研究與建議事項。 八、物流、運籌等相關課題之研究與建議事項。 九、其他有關運輸經營管理研究事項。第六條
運輸安全組職掌如下: 一、運輸安全政策、制度與組織檢討、分析、研究與建議事項。 二、運輸安全相關資料調查、分析與資訊系統研發事項。 三、重要運輸安全問題檢討、分析、研究與改進建議事項。 四、運輸安全先進科技規劃設計、研究與發展事項。 五、運輸安全相關實務技術檢討、研發、改進、推廣與計畫審核事項。 六、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研擬、技術研發與推動事項。 七、道路交通安全之工程、教育、宣導、監理、執法及保險等相關課題 研究與推廣事項。 八、運輸之人因工程課題分析與研究事項。 九、軌道運輸安全課題分析與研究事項。 十、水運安全課題分析與研究事項。 十一、分析與研究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運輸安全研究事項。第七條
運輸資訊組職掌如下: 一、運輸資通訊應用與技術之研發及推廣事項。 二、運輸基本資料之調查、彙集、統計、分析及編輯事項。 三、本所圖書資料之蒐集、購置、交換及管理事項。 四、本所出版品與資料之提供及發行管理事項。 五、本所資訊系統之建立、維護與管理事項。 六、本所資訊訓練與技術支援事項。 七、運輸研究相關應用軟體之開發、引進及更新維護事項。 八、其他有關運輸資訊研究事項。第八條
綜合技術組職掌如下: 一、智慧型運輸系統及其他運輸科技之研究與發展、技術移轉及應用推 廣事項。 二、環境影響說明或評估之交通運輸審查事項。 三、交通衝擊評估之相關研究與發展及審查事項。 四、運輸能源發展政策及相關課題之研究與發展事項。 五、永續運輸相關機關及團體之聯繫及合作事項。 六、國內外運輸相關機構及團體之聯繫及合作事項。 七、其他有關運輸綜合技術研究事項。第九條
港灣技術研究中心職掌如下: 一、港灣構造物之開發及設計研究事項。 二、港灣設計、施工、維修及估價手冊研訂事項。 三、臺灣四周海氣資料調查建構分析研究事項。 四、港灣及海岸水工模型試驗、海岸水力學研究等事項。 五、港灣構造物基礎研究事項。 六、港灣及鄰近海岸大地監測調查研究事項。 七、港灣工程材料調查及試驗研究事項。 八、港灣構造物腐蝕診斷與防制研究事項。 九、港灣及海岸水力研究、數值模擬計算及資料處理系統開發等事項。 十、港灣及海岸環境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維護事項。 十一、港埠運輸系統運量分析、預測及研究事項。 十二、其他有關港灣及海岸工程技術研究事項。第十條
秘書室職掌如下: 一、施政計畫及工作報告之編擬事項。 二、研究發展及管制考核工作之推動事項。 三、文書收發、查催、繕校及檔案管理事項。 四、印信典守事項。 五、採購、財產登記及保管事項。 六、房屋修繕管理事項。 七、工友、司機及技工之管理事項。 八、車輛調配、保養及油料使用之管理事項。 九、現金及票據保管事項。 十、員工薪給發放事項。 十一、各項會議與各種慶典會場佈置及茶水供應事項。 十二、公保費、勞保費之繳納事項。 十三、公共關係及新聞聯繫發布事項。 十四、召開本所工作會報應行辦理事項。 十五、其他不屬於各單位職掌之事項。第十一條
人事室職掌如下: 一、組織編制、職務規劃管理及員額分配事項。 二、職員任免、遷調、銓審及俸給事項。 三、職員考績、獎懲及勤惰考核事項。 四、職員待遇、福利事項。 五、職員保險、退休及撫卹事項。 六、職員訓練、進修及考察事項。 七、員工品德及對國家忠誠之查核事項。 八、人事資料登記管理事項。 九、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