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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修正

第四章  會議 第十八條
  本處業務會報由處長主持,副處長、秘書、技正、各單位主管及站主任
  參加,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