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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稱:交通部電信總局長途電信管理局辦事細則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一月七日 廢止

第一章  通則 第一條
  本細則依照交通部電信總局組織條例第十九條之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局處理事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