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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稱: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日 制(訂)定

第二章  職掌 第三條
  本處設下列課、室:
  一、企劃課。
  二、工務課。
  三、管理課。
  四、遊憩課。
  五、秘書室。
  六、人事室。
  七、會計室。
第四條
  企劃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觀光資源之調查及規劃事項。
  二、觀光建設之規劃事項。
  三、研究發展業務及年度計畫管考事項。
  四、民間投資經營觀光遊樂與住宿設施之推動及審查事項。
  五、有關法規之蒐集、研究、整理及編纂事項。
  六、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運用事項。
  七、用地取得事項。
  八、風景區管制規定之研擬事項。
  九、其他有關企劃事項。
第五條
  工務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建設工程之探勘、測量及設計事項。
  二、建設工程之發包、施工、監造及驗收事項。
  三、各遊憩據點、公共設施、景觀之綠、美化及整修工程事項。
  四、災害之治理工程事項。
  五、其他有關工程建設事項。
第六條
  管理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風景區內各遊憩據點之經營管理、環境衛生維護、旅遊秩序、安全
      之維護及污染防治等之統籌事項。
  二、遊憩事業之推動及督導事項。
  三、觀光資源與特定生態、地質、景觀及水域資源之保育統籌事項。
  四、觀光、遊憩、住宿及公共設施之管理與輔導及管理站之聯繫、協調
      事項。
  五、風景區對外交通之聯繫配合事項。
  六、各項違規件之處理事項。
  七、其他有關管理事項。
第七條
  遊憩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遊憩解說設施之規劃、設計及製作事項。
  二、遊憩活動規劃、宣傳推廣及執行事項。
  三、遊憩活動之配合及支援事項。
  四、遊憩及解說推廣資料之編印事項。
  五、旅遊服務、解說志工之培訓及管理事項。
  六、遊憩資訊之研究與統計事項。
  七、其他有關遊憩服務及解說事項。
第八條
  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文書收發、繕校、印信典守、文書流程管理及檔案、書籍之管理事
      項。
  二、現金出納之收支及票據、有價證券之保管事項。
  三、技工、駕駛及工友之管理事項。
  四、車輛、器材設備之管理與修護事項。
  五、財物購置、房屋修繕及辦公室設施之管理事項。
  六、土地、財產之登記、保管及管理事項。
  七、員工薪給之製發事項。
  八、公勞健保費用、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提撥、勞
      工退休準備金提撥等之計算與繳納事項。
  九、行政革新、為民服務工作之推動及研考事項。
  十、公共關係及新聞發布事項。
  十一、本處大事紀之蒐集及會報處理事項。
  十二、電腦資訊業務之推動及管理事項。
  十三、各遊憩據點營運收支之執行及稽核事項。
  十四、分層負責明細表之研擬事項。
  十五、其他不屬各課室掌理事項。
第九條
  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組織編制、職務歸系及人力規劃事項。
  二、職員任免、遷調、銓敘、俸給事項。
  三、職員差勤管理事項。
  四、職員訓練、進修、研習、出國、考察事項。
  五、職員考績、獎懲及保障事項。
  六、職員退休、撫卹、資遣及離職事項。
  七、職員待遇、福利、保險、互助事項。
  八、人事人員之任免、遷調、考核、獎懲、退撫事項。
  九、職員人事資料之登記及管理事項。
  十、其他有關人事管理事項。
第十條
  會計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歲入、歲出概算、預算、決算及相關資料之蒐集、編擬事項。
  二、預算之分配及執行事項。
  三、會計報告之編製、陳核事項。
  四、經費審核、收支憑證保管及報核事項。
  五、現金票據及財務查核事項。
  六、採購案之監辦事項。
  七、兼辦會計人員之任免、遷調、考核、獎懲、退撫事項。
  八、其他有關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第十一條
  本處於所轄風景區設管理站,掌理下列事項:
  一、旅遊服務及解說之執行事項。
  二、旅遊秩序、安全之維護及管理之執行事項。
  三、環境衛生維護及污染防治之執行事項。
  四、公共設施之管理及維修事項。
  五、觀光資源之保育與特有生態、地質、景觀及水域資源之維護、違規
      取締事項。
  六、有關急難之救助事項。
  七、其他經營管理處指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