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細則依據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組織通則第十四條規定訂定之。第二條
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業務 處理,適用本細則之規定。
本細則依據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組織通則第十四條規定訂定之。第二條
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業務 處理,適用本細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