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各類災情及交通運輸受影響狀況,請各部屬機關上本部或公路總局防 救災管理系統網站填報災悻浮置狀況表。原則上,每日最早一報為06 :00,最晚一報為23:00,如無災情以 4小時回報1次,如有災情以1小 時整點通報至本部緊急應變小組,再彙報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各部 屬機關如有特殊災情應隨時迅速通報,本部如有特別彙報需求另行通 知;本部及部屬各機關(單位)應充分掌握轄管公共事業之災情或交 通運輸情況(如民航局V.S各航空公司、港務局V.S航運公司、高鐵局 V.S台灣高鐵公司),並建立制度要求轄管公共事業主動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