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鐵路行車規則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9日 修正
正線上之轉轍器,應與有關號誌聯鎖使用。但經常加鎖之轉轍器、或使用 次數稀少之背向轉轍器,不在此限。 號誌裝置或聯動裝置之故障、修理等,致與有關號誌機不能聯鎖之轉轍器 ,應在列車通過前加鎖。
轉轍器應經常保持定位;定位之方向應視使用次數及路線之重要情形決定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