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鐵路行車規則
中華民國111年1月3日 修正
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鐵路機構應依據本規則訂定鐵路行車實施要點,報 請交通部核准。
本規則所定交通部辦理之事項,得委任所屬機關執行之。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