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管理: (一)應訂定書面契約,契約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1.雙方當事人。 2.標的。 3.期間。 4.使用限制。 5.契約終止。 6.其他特約事項。 (二)申請人為政府機關以外之團體,應辦理公證,公證費用由申請人 負擔,並於特約事項約定之。公證書載明申請人違反契約義務( 如期限屆滿,不依約交還土地,或應繳交違約使用費而不繳交等 ),應逕受強制執行。 (三)本局對於土地使用情形得定期或不定期派員檢查。
九、管理: (一)應訂定書面契約,契約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1.雙方當事人。 2.標的。 3.期間。 4.使用限制。 5.契約終止。 6.其他特約事項。 (二)申請人為政府機關以外之團體,應辦理公證,公證費用由申請人 負擔,並於特約事項約定之。公證書載明申請人違反契約義務( 如期限屆滿,不依約交還土地,或應繳交違約使用費而不繳交等 ),應逕受強制執行。 (三)本局對於土地使用情形得定期或不定期派員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