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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稱:臺灣省市區道路管理規則

中華民國102年7月16日 廢止

第七節 路燈 第二十九條
  管理機關每年至少應清洗照明設施之玻璃罩二次,在工廠集中或易遭污
  染地區者,應依實際需要增加清洗次數。
第三十條
  管理機關應經常維護檢查燈具、燈柱、支架、管制機具及零件,不得妨
  礙人車安全,如有損壞應隨時換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