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
快速道路交通噪音管制標準如下: ┌───────────┬───────────┐ │ \ 時段與音量│小時均能音量(Leq,1h)│ │ \ ├───┬───┬───┤ │管制區 \ │早、晚│日 間│夜 間│ ├───────────┼───┼───┼───┤ │第一類、第二類 │ 70 │ 74 │ 67 │ ├───────────┼───┼───┼───┤ │第三類、第四類 │ 75 │ 76 │ 7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