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船舶設備規則
中華民國107年7月27日,第242條之3自108年7月27日施行。但第十四級船之施行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 修正
國際航線船舶應設置船舶壓艙水管理系統,並依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管理 國際公約規定取得相關型式認可。 船舶壓艙水管理系統不得妨礙船舶與其設備及船員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