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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稱:船舶設備規則

中華民國108年8月14日 修正

第六編  航行儀器設備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百二十五條
本編所稱航行儀器設備,指下列設備及其屬具:
一、標準磁羅經。
二、操舵磁羅經。
三、電羅經。
四、雷達及雷達自動測繪設備。
五、回音測深儀。
六、舵角指示器。
七、螺槳迴轉率指示器。
八、螺距指示器。
九、航速與航程指示儀。
十、轉向率指示器。
十一、無線電探向器。
十二、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台。
第二百二十六條
航行儀器設備之型式、材料及製造,應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可,或符
合相關國際公約、中華民國國家標準,並隨時保持有效可用狀態。但其他
設備具有同等效能者,經認可後得代用之。
第二百二十七條
除本編另有規定外,任何船舶在航程中距岸之距離、航程之遠近與性質,
如無一般航行之危險,亦無其他影響安全之狀況,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
認為適用本編規定為不合理或不必要時,得由船舶所有人申請准予豁免或
寬減之。除本編另有規定外,任何船舶在航程中距岸之距離、航程之遠近
與性質,如無一般航行之危險,亦無其他影響安全之狀況,經航政機關或
驗船機構認為適用本編規定為不合理或不必要時,得由船舶所有人申請准
予豁免或寬減之。
第二百二十八條
本編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磁羅經:指一種用以尋找天體方位中之某一方向,並能保持該方向之
    儀器,其在指示方向之特性,與地球磁性有關。
二、標準磁羅經:指裝置於適當之羅經座上,包含有所需之校正設施及刻
    有適當方位讀數,以供航行用之磁羅經。
三、操舵磁羅經:指裝置於適當之羅經座上,包含有校正設施,以供操舵
    用之磁羅經。如在主操舵位置之標準磁羅經,具有主要與應急之照明
    設施,不論晝夜均可清晰窺見標準磁羅經在航向刻線兩側各十五度角
    以上之扇形影像者,該標準磁羅經得視為操舵磁羅經。
四、電羅經:指以電力運轉之指向儀器。
五、真艏向:為由通過、艏艉基準線之一垂直面與通過真子午線之一垂直
    面所成之水平夾角。並自真北零零零度順時針方向量至三百六十度。
六、羅經設妥:指當電羅經在一水平固定座上穩定時,對間隔三十分鐘之
    任何三次讀數,其差異範圍在零點七度以內。
七、設妥艏向:指羅經設妥後對間隔二十分鐘所得十次讀數之平均值。
八、設妥誤差:為設妥艏向與真艏向之差。
九、電羅經誤差:指觀測值與設妥艏向之差。
十、雷達:指能指示船舶與其他水面船艇、障礙物、浮箇、海岸線及航行
    標識等間三相關位置,以助航行及避碰之航行儀器。
十一、雷達自動測繪設備:指雷達具有自動設施能提供連續、準確及迅速
      之多目標航向與速度等有關資料。
十二、相對航向:指一目標與本船間相對之運動方向,並以距正北之角距
      離表示之。
十三、相對速度:指一目標與本船間相對之速度。
十四、真航向:由目標相對運動及本船運動之向量和所得目標之明顯艏向
      ,並以距正北之角距離表示之。
十五、真航速:由目標相對運動及本船運動之向量和所得目標之速度。
十六、相對運動顯示:在雷達或雷達自動測繪設備之顯示器上,本船位置
      永遠固定。
十七、真運動顯示:在雷達或雷達自動測繪設備之顯示器上,本船位置隨
      本船之運動而移動。
十八、方位穩定:將本船之羅經資料輸至雷達或雷達自動測繪設備之顯示
      器,使目標在顯示器上之回跡不致因本船艏線之變更而模糊。
十九、真北朝上:雷達自動測繪設備顯示器之中心點與頂點之連線為真北
      向。
二十、艏線朝上:雷達或雷達自動測繪設備顯示器之中心點與頂點之連線
      為本船之艏向。
二十一、航向朝上:頂定之航向能置於雷達自動測繪設備顯示器中心點與
        頂點之連線上。
二十二、目標之預測運動:由雷達連續測得同一目標之距程與方位,而在
        雷達自動測繪設備之顯示器上以直線外推法指示目標之未來運動
        。
二十三、目標之運動趨向:先期指示目標之預測運動。
二十四、雷達測繪:目標之探測、追蹤、參變數之計算及資料之顯示等全
        部過程。
二十五、探測:以雷達或雷達自動測繪設備確認目標之存在。
二十六、獲取:目標追蹤程序之選擇及其追蹤之開始。
二十七、追蹤:觀測目標位置連續變動之過程,以證實該目標之運動。
二十八、顯示器:顯示雷達或雷達自動測繪設備資料之平面位置。
二十九、目標之「人工」或「自動」獲取:雷達觀測員可能利用機械協助
        目標之獲取者稱為人工,完全以機械獲取目標者稱為自動。
三十、新裝雷達:指在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九月一日以後始裝置於船上之雷
      達。
三十一、已裝雷達:指在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八月三十一日以前已裝置於船
        上之雷達。
三十二、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台:係指自動定時將船位與相關動靜態船
        位資料透過特定無線電頻道發送並接收他船所發送之船位與相關
        動靜態船舶資料並顯示之儀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