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中華民國107年1月9日 修正
第伍等級船舶之船體結構、起居艙空間與服務空間內之艙壁及構造細目準 用第七十九條至第八十四條及第九十九條之規定。但: 一、適用第八十二條、第八十四條及第九十九條之規定時,僅應使用第八 十二條第一款之方法ⅠC。 二、液貨泵室之天窗應為鋼質未含任何玻璃,並能自該泵室外予以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