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遊艇管理規則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2日 修正
申請檢查或發證、補發、換發遊艇證書者,應依照規費表(附件七)繳費 。
遊艇所有人應投保責任保險,遊艇乘員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最低保險金額不 得低於新臺幣二百萬元。未投保者,不得出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