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條文內容

名稱:商港建設費收取分配基金保管及運用辦法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廢止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附表一]中華民國現行法規彙編廿七冊 16189頁@ [附表二
  ]中華民國現行法規彙編廿七冊 16195頁@ [附表三]中
  華民國現行法規彙編廿七冊  16196-11頁@ [附表四]中華民國
  現行法規彙編廿七冊  1619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