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準則頻率使用之申請,應依無線電頻率呼號分配使用及干擾處理規則 辦理之。第三十七條
本準則自公布日施行。 @ [第二十條 ]20Ⅰ( 2)<3>中華民國現行法規彙編廿七冊16 530 頁@ [第二十條 ]20Ⅰ( 3) 中華民國現行法規彙編廿七 冊 16531頁@ [第二十四]24 中華民國現行法規彙編廿七冊1653 3 頁@ [表一 ]31Ⅰ( 1)<1> 中華民國現行法規彙編廿七冊16 537 頁@ [表二 ]31Ⅰ( 1)<1> 中華民國現行法規彙編廿七冊1653 8 頁@ [表三 ]31Ⅰ( 1)<2> 中華民國現行法規彙編廿七冊16 539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