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附則
第三百五十條
民航局查核人員於航空器上執行查核任務時,航空器使用人應提供適當座 椅供查核人員使用。第三百五十一條
本規則中相關名詞之中英文對照表如附件三十三。第三百五十二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三月十九日修正發布之第三 十六條至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七十六條之一及第一百九十二條之施行日期 ,由交通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