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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稱:旅館業管理規則

中華民國105年10月5日 修正

第五章  獎勵及處罰 第三十二條
民間機構經營旅館業之貸款經中央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者,中央主管
機關為配合發展觀光政策之需要,得洽請相關機關或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
款。
第三十三條
經營管理良好之旅館業或其服務成績優良之從業人員,由主管機關表揚之
。
第三十四條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