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條
水上摩托車活動航行方向應為順時鐘,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正面會車:二車皆應朝右轉向,互從對方左側通過。 二、交叉相遇:位在駕駛者右側之水上摩托車為直行車,另一水上摩托車 應朝右轉,由直行車的後方通過。 三、後方超車:超越車應從直行車的左側通過,但應保持相當距離及明確 表明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