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同一團應依下列方式擇一申請: (一)依實補貼:來臺觀光團體取消致產生之遊覽車、導遊、住宿和 餐廳等扣款,依單據正本核實全額補助。 (二)依人次補貼: 1.一般觀光團:每人補助新臺幣一千元,每團上限新臺幣三萬 元。 2.企業獎勵旅遊團:每人補助新臺幣一千元,每團上限新臺幣 六萬元。 3.國際郵輪彎靠岸上旅遊:依該郵輪前三航次抵臺岸上旅遊接 客人次之平均值計算,補助每人新臺幣一百元。若該郵輪於 一百零九年一月二十一日前僅彎靠過我國港口一至二航次, 則依前一或二航次接客人數平均值之八成計算,每航次每一 彎靠港口至多補助新臺幣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