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車場(以下稱本停車場)停車種類及停車數:大型車____輛 ,小型車____輛,機車____輛,車輛使用者應按其車類停放。 二、本停車場營業時間: 三、本停車場收費標準與收費方式: (一)收費標準: 1.計時停車票卡: (1)大型車每小時(或每三十分鐘)收費______元。 (2)小型車每小時(或每三十分鐘)收費______元。 (3)機車每小時(或每三十分鐘)收費______元。 □停車時數未滿一小時(或三十分鐘)者,以一小時(或三 十分鐘)計算收費。停車時數逾一小時(或三十分鐘)以 上,其超過之不滿一小時(或三十分鐘)部分,如不逾三 十分鐘(或十五分鐘)者,以半小時(或十五分鐘)計算 ;如逾三十分鐘(或十五分鐘)者,仍以一小時(或三十 分鐘)計算收費。 □若時數採取累積計時時,其費率如下:____________ 2.計次停車票卡: (1)大型車每次收費______元。 (2)小型車每次收費______元。 (3)機車每次收費______元。 (二)收費方式: 1.本停車場採________收費系統方式收費。 2.進出場程序: (1)進場程序: (2)出場程序: 四、使用票證之權利與義務: (一)車輛使用者,應將票卡隨時妥善保存,憑票卡計費出車,如票卡 遺失,應攜帶行車執照、駕駛執照等相關證件,至本停車場內辦 公室補辦驗證手續,如無紀錄可稽者,應自停車當日____時起算 ,補繳停車費後始可離場。 (二)除前款情形外,車輛使用者應憑票卡入場,如有違反規定使用, 本停車場經營業者得收回票卡,停止使用,並對違規車輛使用者 追繳停車費。 (三)車輛使用者進入本停車場停車時,本停車場應提供充分之停車位 供其停放,若本停車場因故無法提供車位,車輛使用人得向停車 場經營業者申請退還停車費用及其因而所受之損失。 五、使用停車場之權益與責任: (一)本停車場限高____公尺,車輛進入停車場時,應請先注意各入口 處之限高標誌,超高車輛,請勿入場,如未依限高規定強行入場 ,車輛損壞,停車場經營業者不予負責,若因而致停車場設施毀 損,車輛使用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二)車輛進、出場應遵循停車場內標誌、標線或依管理人員指示方向 進出,車輛停放時,應依標誌、標線、停車格位佈設方式入格停 妥車輛,俾確保安全,如有任意停放致妨礙其他車輛行進或停放 者,停車場經營業者得依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將車輛移置 至適當處所,並得請求______元移置費(不得超過違規拖吊費用 ),如因違規停放導致停車場內意外事故或損壞相關停車設施, 車輛使用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三)車輛禁止裝載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險物品進入停車場停放,否則 應負擔一切因而發生之損害賠償責任。 (四)本停車場僅出租停車位,供車輛停放之用,停車場經營業者對停 放之車輛不負保管責任。但可歸責於停車場經營業者之事由,致 車輛毀損、滅失或車內物品遺失者,不在此限。 (五)車輛使用者因故意或過失破壞、毀損停車場內各項停車設備者, 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六)停車場內各項停車設施,停車場經營業者應善盡管理維護之責, 車輛使用者及其相關人員因本契約使用停車場設施,而發生意外 事故或遭毀損時,停車場經營業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停車場 經營業者對於設置或保管並無欠缺,或損害非因設置或保管有欠 缺,或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七)車輛停放於停車場內逾期超過____日以上未駛離,停車場經營業 者得通知車主限期補繳停車費,逾期未補繳者,依法處理。 (八)車輛使用者於停妥車輛後,應即熄火,不得在停車場內逗留且嚴 禁由匝道進出取車。 六、本停車場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為○○○○○○○○○○。 七、本停車場有投保○○○意外責任險,其金額為新台幣○○○,予以公 告。 八、基於本公告事項涉訟時,雙方同意以○○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三六條之九 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九、本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法令規定不明時, 由雙方本於誠信原則協議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