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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稱:交通部公路總局空間資訊應用系統規劃建置管理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0年12月16日 制(訂)定

一、交通部公路總局(以下簡稱為本局)為統一本局空間資訊應用系統之
    規劃、建置及管理,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空間資訊應用系統,係指本局因業務需求,運用空間資訊
    圖資所規劃及建置之資訊系統,包括網路版及單機版系統。
三、本局因業務需求,於規劃開發空間資訊應用系統時,應充分了解本局
    資訊環境及空間資訊系統資源,其需求之空間資訊功能如可由本局資
    訊室空間資訊倉儲或其他系統提供應用程式介接模組者,得善加利用
    ,再主導其他非空間資訊功能之開發,並整合組裝完成所需之應用系
    統;同時該系統亦需考量提供相關應用程式介接模組供其他後續開發
    系統資源共享使用。
四、本局進行空間資訊應用系統建置或更新改版計畫前,應先瀏覽本局圖
    資一覽表是否已含系統開發所需圖資,避免重複蒐集與建置。
五、本局建置空間資訊應用系統時,如有自行建置或向圖資產製機關申請
    新圖資時,則需依本局圖資管理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六、本局建置空間資訊應用系統時,因業務個別功能需求,必須添購空間
    資訊套裝軟體時,請加會本局資訊室並簽奉核定後,使得自行購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