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以下簡稱本局)依行政程序法第46條規定,受理 人民申請調閱本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交控系統閉路電視攝影機(以下 簡稱「CCTV」)錄影資訊,提供司法機關、其他公務機關、當事人及 利害關係人等調閱需要,特訂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 局交控系統閉路電視攝影機錄影資訊調閱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本 注意事項」)。
二、定義: (一)本注意事項所指CCTV錄影資訊,係指各區養護工程分局交控系統 收錄轄區主線、匝道及連絡道路之錄影資訊,提供調閱相關CCTV 位置、畫面,可參考「高速公路局:即時路況資訊」網站(http ://1968.freeway.gov.tw/ )\交通資訊\即時影像公布畫面。 (二)本局CCTV設置密度約 2公里一具,未全段設置,係供監視行車路 況,無法提供車牌辨識使用,錄影畫面樣貌可參考本注意事項五 、提供調閱錄影資訊畫面範例。
三、錄影資訊調閱原則 (一)提供調閱錄影資訊為利用既有CCTV監視交通路況之行車畫面,錄 影系統有效保存期限為錄影當日起15日。 (二)為維護用路人隱私,除申請單位司法機關與公務機關須正式來函 ,依來文請求處理外,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須提供報案紀錄證明 並填寫申請表。 (三)調閱內容僅供當時交通狀況參考,並不得為營利、徵信使用,申 請單位除因公務需要外,不得對外公開或違反法律規範之使用。 (四)各區養護工程分局對管理錄影資訊及辦理調閱業務人員,應注意 管制並遵守刑法妨害秘密罪章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四、辦理調閱錄影資訊注意事項 (一)申請者可自本局全球資訊網站( http://www.freeway.gov.tw) \下載專區\「高速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交控系統閉路電視 攝影機錄影資訊調閱注意事項」,下載並填製申請表(格式如附 件一),逕寄該轄區養護工程分局辦理。 (二)轄區養護工程分局受理申請案件,應自收受申請書起 7日內為准 駁,必要時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不得逾 7日,並依下列各款規 定將審查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者(復函格式範樣如附件二、三) 包括: 1.經核准調閱者應載明領取調閱錄影資訊之日期、時間及地點。 2.經同意付予錄影資訊應附收費標準。 3.駁回申請者,應敘明理由。 (三)經轄區養護工程分局通知領取調閱光碟時間及製作工本費(每片 容量4.7GDVD光碟工本費100元,依此類推)後,申請者可依通知 時間派員至該轄區養護工程分局繳交工本費,並憑收據領取調閱 資訊光碟,如需郵寄時,請先寄交工本費及郵資到該轄區養護工 程分局,經確認無誤後寄交。 (四)申請者領取光碟後,如無法讀取或錄影時間、地點不符申請需求 時,可於3日內通知轄區養護工程分局免費更換1次,如仍無法讀 取或與申請時間地點不符時,申請者可攜帶該光碟及相關文件, 親臨轄區養護工程分局處理。 (五)各區養護工程分局承辦單位,應確實查證申請表各欄資料之正確 性,相關紀錄應分類設置專卷列管,並製作備份光碟,俾供查考 。
五、提供調閱錄影資訊畫面範例 (圖表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