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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海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項應檢附申請書及相關文書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2日,並溯及自104年12月17日生效 制(訂)定

一、航經金門限制或禁止水域入出大陸地區廈門港(劉五店港區)申請案
    文件檢核表
二、航經金門限制或禁止水域入出大陸地區廈門港(劉五店港區)申請書
三、營運計畫書
四、船舶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