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部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受理申請 於日月潭國家風景區(以下簡稱本風景區)轄內指定區域操作遙控無 人機,特訂定本申請要點。
二、於本風景區水社碼頭、朝霧碼頭、玄光碼頭、伊達邵碼頭、水社壩及 向山遊客中心範圍內(詳細範圍如附圖)操作遙控無人機,應事先向 本處申請核准,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申請人應於操作遙控無人機活動五日前,檢具申請書以郵寄或傳 真向本處申辦。申請人資格含個人、團體、法人、學校或政府機 關(構)。 (二)申請人於接獲本處同意函後,操作人於操作前,應先以電話或傳 真通知本處管理單位確定之日期、時間及詳細地點,並於操作時 隨身攜帶同意函以備查驗。 (三)操作遙控無人機時,操作人旁應有觀察人一人協助輔佐及觀察四 周情況,隨時協助操作人現場安全維護作業。 (四)操作遙控無人機時間限自每日之日出後至日落前。 (五)申請人、操作人或觀察人有違反本要點規定者,本處於一年內得 不再受理其申請。
三、因操作遙控無人機致遊客受傷或設施損壞時,應由遙控無人機操作人 自負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