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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採用國際海事組織( 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201(62
      )決議案-「國際防止船舶污染公約」(MARPOL 73/78)附錄 V「
      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規則」修正案,並定於 102年(西元2013年) 1
      月 1日起施行。
依據:船舶法第一百零一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係國際海事組織( 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第
      62次會議於 100年 7月15日採納之MEPC.201(62)決議案,就「國
      際防止船舶污染公約」(MARPOL 73/78)附錄 V「防止船舶垃圾污
      染規則」進行全文修正。為防治海洋污染、保護海洋環境、因應航
      運需求及符合國際公約規範,爰本部准予同意採用MEPC.201(62)
      決議案,並定於 102年(西元2013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檢附MEPC.201(62)決議案、條文重點及本部委託中國驗船中心核
      發之「國際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規則」符合文件書式,該等文件另載
      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www.motc.gov.tw)「公務瀏覽/公告
      發布令」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