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四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交通部交發航字第0三0六六號令核准 |
2. | 中華民國四十二年四月九日交通部核准修正 |
3. | 中華民國四十四年六月十八日交通部交發航字第五0八五號令核准修正 |
4. | 中華民國五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交通部交航字第一二八四一號令核准修正 |
5. | 中華民國六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交通部交航字第一五七三九號令核准修正 |
6. | 中華民國65年3月4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999號令修正發布 |
7. | 中華民國65年4月9日交通部(65)交航字第3031號令修正發布 |
8. | 中華民國69年8月16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7418號令修正發布 |
9. | 中華民國71年10月15日交通部交航字第23733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條文 |
10. | 中華民國81年2月14日交通部交航發字第8102號令修正發布第1條、第4條、第5條、第6條、第8條、第16條、第17條、第18條、第19條、第20條條文及附件一至附件三 |
11. | 中華民國101年11月7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150163751號令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