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五月十七日交通部交人字一0二七五號今訂定發布 |
2. | 中華民國七十二年七月一日交通部交人字一四五七一號令修正發布 |
3. | 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一月三十日交通部交人字0一八五0號令修正第五條、第十條條文暨編制表 |
4. |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二月十八日交通部交人發字第八三0三號令修正全文十四條 |
5. |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二十七日交通部交人發字第八七0九號令修正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條文暨編制表 |
6. |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十九日交通部交人發字第八八0二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之編制表 |
7. |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交通部交人發字第0九一B00000四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六條,並溯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原名稱:交通部臺北市區地下鐵路工程處組織規程) |
8. | 中華民國97年12月17日交通部交人字第0970011707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 第5條、第6條、第16條條文及編制表,自發布日施行 |
9. | 中華民國107年6月15日交通部交人字第10700173636號令發布廢止及其編 制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