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一月二十七日民用航空局標準三(六四)字第0六九六號函訂定 |
2. | 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四月八日民用航空局人(七六)字第二三0六號函修正 |
3. |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八月四日民用航空局企法(七七)字第五0九一號函修正 |
4. |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五月十日民用航空局企法(八二)字第四五七一號函修正 |
5. |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月十一日民用航空局企法(八三)字第一二0九九號函修正 |
6. |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三日民用航空局企法(八六)字第二二五三號函修正 |
7. |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十五日民用航空局企法(九十)字第二三九號函修正 |
8. |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民用航空局企法字第0九二00三七七五二0號函修正第三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