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九月二十六日交通部函核定 |
2. | 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十月十四日郵政總局九0一七0一-九(秘通三號)令發布 |
3. |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八月十五日交通部交人發字第七七一九號令修正發布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 |
4. |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四日交通部郵政總局秘字第八九0一七00一-00二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 |
5. |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六日交通部交人發字第0九二B00000三號令廢止 |
1. | 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九月二十六日交通部函核定 |
2. | 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十月十四日郵政總局九0一七0一-九(秘通三號)令發布 |
3. |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八月十五日交通部交人發字第七七一九號令修正發布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 |
4. |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四日交通部郵政總局秘字第八九0一七00一-00二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 |
5. |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六日交通部交人發字第0九二B00000三號令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