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華民國95年4月6日交通部交授管四人字第0950107291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6條,自發布日施行(中華民國95年2月22日交通部第1214次部務會報通過) |
2. | 中華民國97年10月16日交通部交管字第0970085059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第6條、第11條條文 |
3. |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0日交通部交管字第1017003812號令修正發布第12條、第16條條文 |
4. | 中華民國106年9月20日交通部交人字第1065012872號令修正發布第14條條文 |
1. | 中華民國95年4月6日交通部交授管四人字第0950107291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6條,自發布日施行(中華民國95年2月22日交通部第1214次部務會報通過) |
2. | 中華民國97年10月16日交通部交管字第0970085059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第6條、第11條條文 |
3. |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0日交通部交管字第1017003812號令修正發布第12條、第16條條文 |
4. | 中華民國106年9月20日交通部交人字第1065012872號令修正發布第14條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