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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名  稱:高速公路局纜線防竊獎勵檢舉要點

制(訂)定時間:中華民國101年6月11日

最新修正時間:中華民國107年4月16日,並自107年4月16日生效

1. 中華民國101年6月11日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管字第1016004440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8點,並自101年6月20日生效
2. 中華民國101年10月24日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管字第10160082561 號令修正發布附件「高速公路局纜線防竊商品禮券發放作業注意事項」 (新增第3條第(四)款);增訂第7點,原第7點及第8點遞移為第8點及 第9點,並自101年11月1日施行
3.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3日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管字第1051861236 號令修正發布第6點,並自即日生效
4. 中華民國107年4月16日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管字第1071860510號令修正發布 第6點、第8點及第9點附件,並自107年4月16日生效